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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刚堂之子被拐案俩被告被判死缓和无期 郭刚堂:两人庭上相互推脱
发布日期:2024-04-29 08:18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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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海报新闻记者 朱晓冲 李义方 聊城报道

  12月27日,郭刚刚堂备受关注的堂之庭上推脱《失孤》原型郭刚堂之子被拐案在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海报新闻记者在现场获悉,被拐被告被判呼富吉以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,案俩缓期二年执行,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和无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期郭对被告人呼富吉限制减刑;唐立霞以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无期徒刑,两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相互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同时判被告人呼富吉、郭刚刚堂唐立霞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人民币50余万元。堂之庭上推脱

  1997年9月21日,被拐被告被判郭刚堂年仅2岁半的案俩儿子郭振被拐。此后的死缓24年,为了寻找儿子,和无郭刚堂骑着摩托车跑遍了全国30多个省,骑报废了9辆摩托车,风餐露宿的寻子苦旅约50万公里。2015年,郭刚堂的这段经历被改编为电影《失孤》。近年来,他也作为《失孤》原型被人所熟知。

  直到2021年6月,在公安部组织的集中比对会战期间,警方发现了线索,此后山东、河南、山西等地公安机关密切协作,成功找回郭振,并顺线侦查,抓获了当年拐卖郭振的2名犯罪嫌疑人,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。

  今年7月7日,郭振被拐一案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经法院审理查明,1997年至1998年间,被告人呼富吉和唐立霞以出卖为目的,拐卖李某慧、郭某振、杨某豪、李某豪四名儿童。2001年,被告人呼富吉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,拐卖儿童杨某羽。被告人呼富吉、唐立霞以出卖为目的,共同实施拐卖儿童行为,拐卖儿童四人;呼富吉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,拐卖儿童一人,二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。法院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,作出上述判决。

  回忆起一审开庭时的情景,仍令郭刚堂感到意难平。“在庭审过程中,呼富吉和唐立霞两人相互推脱,其中呼富吉根本不承认其拐卖郭振的行为,在庭审中表现出来的完全是一种满不在乎的态度,根本没有配合庭审陈述相关犯罪事实。”

  谈及审判结果时,郭刚堂一度有些哽咽,他说,案件宣判后,被告人呼富吉当庭表示要上诉,唐立霞则表示认罪,“呼富吉没有一点认罪悔罪的态度,他竟然还要上诉,经过与代理律师简单的沟通,后续我们肯定也还会继续争取,给被告人真正的严惩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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